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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开始 发布时间: 2018-10-01     浏览: 796次     转自: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面向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部署开展2021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省博士后创新项目:

(一)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在我省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已办结进站手续并通过开题答辩。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申报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紧密结合山东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及方向,聚焦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海洋强省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和较好的市场应用转化前景,且为本人承担。

(四)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项目,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以及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五)入选国家及省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公派出国留学或访学项目的派出人员,尚未执行派出任务的,需主动向博士后设站单位报告执行任务安排,在确保能够按照省及博士后设站单位有关要求执行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的前提下,经博士后设站单位同意后申请;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博士后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正在执行派出工作的,不得申请。

(六)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入选国家及省“博新计划”的;项目涉密的;申报的相同或相近研究项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已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基金资助的。

二、资助等级及额度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一等项目资助10万元,二等项目资助5万元,三等项目资助3万元。社会科学类原则上不设一等项目资助。

三、申报及审核推荐程序

申报省博士后创新项目,须由博士后研究人员向所在博士后站(基地)设站单位提出申请,认真填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2021年度)》,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站(基地)和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通过工作站(基地)申报。申报通知及有关表格,可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材料须于4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请资助项目进行初评,提出推荐意见后,按相应推荐程序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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